重庆离婚案件调查取证分哪几种?
2015-03-05 来自: 重庆纵贯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344
想要让自己在离婚案件中的证据能够真正的起到作用,我们的证据就必须是有效的才行。重庆纵贯律师事务所下面主要为大家普及离婚案件调查取证有几种方式。
1、当事人自己取证。
在正常情况下,离婚证据由双方自己证明。无论你想要什么,你都需要提供家人或其他人的证据。例如,如果你想分享财产,你必须给一个房地产许可证;如果你想存款,你必须给一个存折。
要注意自己的证据收集,并以法律程序和手段保证有效证据的依据。有时候,即使事实是真的,由于证据收集手段或程序是非法的,证据是无效的,不会被法院采纳。例如,在其他私人空间拍摄的照片可能因违反他人的隐私权而被非法侵犯。
2、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根据部分行业和部门的规定,当事人不能收回自己的证据,比如银行存款,当事人自己不能查对方的存款,或者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对方存款有存款。根据规定,他们只能被起诉。法院询问有关组织的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案件调查取证所分的那两种方式了,我们在进行这方面的案件审理时,必须要认真的去对待,这样才能够帮到我们自己。